死刑之死——第〇章
我已经很久没有关注 「死刑」 的话题了,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不可避免要接触到这个话题,因为当今时代的犯罪依然没有绝迹,恶性案件的发生还是很常见的,尤其是一些残忍、极端的凶杀、纵火、投毒、奸杀等案件,当这些案件还在时时发生的时候,我们必然要考虑一个问题,是不是真的每次都要将犯人送上断头台,以平息民愤甚至说安慰受害者家属?
我在之前大多数谈论死刑的文章中说过,我对于死刑的态度是,应该静静等待共产主义社会,让死刑自然消亡。我同意废除死刑,只是得让其自行消亡,而不是由人为废除。
最近在读书的时候,发现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名为《十问死刑》的书籍,其内容是针对死刑发出十大看似有理有例的问题,以设问的方式,试图 「旁征博引」 以各种方式要求读者接受其废除死刑的基本观点,其中大多数例子都是以西方为例证,也有一些试图以马克思为例来声明其同样反对死刑的立场。
本文就是针对一些常见的死刑问题以及废除死刑的争论之中提出的一些观点作出的反驳与观点解释,本文的长度将会进行合理控制,但是在行文之初,作者预估本文将会超过十万字,因为在这长文之中,会有部分段落引用原书或者相关资料,并且其中有些针对性内容可能有一点涉及到理论分析,分析的内容可能会很冗长,如果有阅读兴趣的读者,当仔细斟酌是否要阅读本文,文中所有引述将会以不同形式呈现。
——小序。
绪论
在中西方的思想世界,尤其是政治、司法层面的思想差异,在很大程度是相反甚至是极端矛盾的,在死刑方面也是一样,中国在最近一次的联合国死刑问题会议上,就对废除死刑问题投下了反对票。其实不只是官方,就在中国的民间,对死刑的支持度也是很高的,所以这一投票不但是体现了当前我们国家的司法、立法态度,更显示了民众对于死刑的真实态度。
由于上述思想差异造成的中西方在死刑问题上的态度迥异,导致了中西在交流问题上多少会碰到很多问题,比如当中国某些公司或者政府工程想要进入西方国家,就必须要遵守其设定的原则——比如要求中国废除死刑,否则就不允许中国参加西方组织的一些会议、甚至某个国家的经济项目。而中国却对此没有强制要求,这就导致了很多中西方之间的文化龃龉。
欧盟在对加盟国的加盟要求中,提出了必须废除死刑的硬性规定,导致了一些想要加入的国家,因此而常年遭到西方国家的否决,在这一点上,西方国家给的一个看上去很良心的说法,指出废除死刑是一种基本人权——这种硬性规定一旦其被绝大多数世界上的国家所接受,未来中国在国际上的行动将会受到各种限制,比如当一个世界性的组织成立以后,中国如果要加入,就可能不得不接受其前置加入条件——除非这是一个区域性组织,否则中国不可能在未来孤立于世界之外,若正好这些前置条件中有逼迫加入国家必须废除死刑的话,对我们而言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中西之间的很有可能因此走到一个非常尴尬的局面。当涉及到所谓的人权这一观点的时候,就与中国政治与思想产生了极大的分歧,因此在中西之间,并不仅仅是共产主义(或说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阵营的矛盾,而是文明的冲突。
其背后是东方五千年农耕文明与西方三千多年的海洋文明——倒不如说是中式传统儒家文明与西方基督教文明的冲突,这种文明的交流之间必然会有碰撞,有碰撞就必然有自诩正确的一方,相对于中国的儒家而言,基督教更是一家独大的一神专制,其排外与抵触他国文化的特点是显而易见的,在其发展壮大的历史进程中,通过武力、劝说、强行传教等手段将基督教传播到了全世界。而儒家文化向来只有夷狄之分而没有因为是夷狄就需要以华夏之力去征服和消灭对方的说法,因此历来遭受到不同种族的夷狄侵略,在这种情况下,儒家文明的中国,在与西方面对面交流的时候,必然是很难得到平等对待的——除非我们拥有强大的武装。
所以我们看到近代以来中国人一直在以反思为借口,批评儒家、批判传统、甚至不惜咒骂自己中国人的身份,在面对死刑的问题上,很多专家、学者也是同样的套路——朝西方看齐,不说全盘西化吧,最起码这些人希望中国司法是照搬西方模式,所以成就了今天中西之间关于废除与保留死刑的重大话题。
要知道,中国人对死刑的依赖,即便是在最开放的所谓唐宋时期也并没有中断过(尽管有时候,有些帝王会以佛教、道教等宗教原因,在某一特定时期禁杀、禁屠)。所以长久以来形成了特定的历史文化,但是也并不因为这种文化,而更是出于一种人类本能,因为我们虽然是文明社会,但是人终究是人,人不是完美的,没有绝对不犯罪的社会——即便是在共产主义时期(当然此时已经废除了司法体系,自然从实际社会中,或者从政治学角度是没有犯罪一说的),所以面对犯罪,尤其是面对受害者,很多人会把自己代入到受害者的角色之中去,在这样的情况下,民众必然会对罪犯深恶痛绝,恨不得剥皮之,可因为他们又不想为此事而让自己背上杀人的名头,所以只能寄希望于司法,故而中国在近代一段时间以来,凡是破案的书和故事往往都有很好的市场,特别是当官方司法机构无能为力的时候,民间所谓的侠义道就会打着替天行道的名号,杀赃官、除恶人,官方不肯接手,对付罪犯,就只有交给民间侠士。
综上考虑,死刑在中国民间的支持度居高不下,虽然有调查方式造成的差异,但是每当听到判决凶手、罪犯死刑的时候,很多人心里总会觉得一种大快人心的舒坦,尤其是罪犯是一个穷凶极恶或者杀人手段残忍的人的时候,这种情绪更加炽烈。
近代以来,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政治肃杀和经济复苏之后,中国的政治文化经济以及其他方方面面都在不断地往高处走,同样社会环境也随着中外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多而显得愈加复杂,早在 20 世纪 80、90 年代,中国社会的犯罪尤其是恶性犯罪就已经十分骇人听闻,因此我们才能看到各种政府整顿措施,到了 21 世纪,随着公安系统和司法系统的不断完善,同时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化,中国的司法体系越来越开始希求世界的认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中国多次尝试对司法体系进行改革。
但是这种改革,在没有达到西方的利益需求的情况下,他们是永远不会满足的,因此我们目前的做法除了一方面以开放为手段,同时也要做好应对西方舆论以及其中国信仰者的准备,在废除死刑与保留死刑的争论方面,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为死刑不仅仅是一个社会政治问题,更是一个深层次的法律问题,所以司法界的很多专家学者,也要跟着参合一脚,其目的,也是不言自明——即通过自己的地位和话语权,逐渐让民众对中式司法产生反感而对西方司法产生兴趣。
要知道,中国的大学,很多学科都是近代以来从西方开始兴起的,比如新闻学、传播学、法学,即便不是如此,很多学科也会在教学过程中使用西方人编写的教材,这些教材的思想倾向自然而然是带有西方色彩的,在这种状态之下,中国大学虽然是中国大学,教出来的人才,却有很大的亲西方思想,尤其是长期进行教学的一些专家学者,为了学习一门课程,可能需要长期阅读西方思想家的著作,久而久之就对西方思想家产生比中国思想家更为浓厚的兴趣,我们今天看到的许多主张废除或者暂缓死刑进度的一些法学界人士,无不是这样。
死刑诞生至今已经有数千年甚至更久,可以说死刑是和人类文明的诞生一起相随着的,凡是存在,必然有其意义,不管是好是坏。而死刑则是一个国家,尤其是现代国家司法体系中重要的一环,西方社会之所以废除死刑,重要的理由之一是死刑对死刑犯的人权是一种侵犯,而西方向以 「人权」 自居,为了让自己的政治体系中不留下所谓的漏洞,必然要以人权为由向死刑发功,哪怕多数人民不同意废除死刑,也要强行在议会中宣布废除死刑,这是西方废除死刑的一贯套路。
今天的你站在支持废除死刑的一面,以反对废除死刑者为敌人、为攻击对象,明天的你同样会被站在支持废除终身监禁一面的人当作敌人和攻击对象,后天的你们,更是可能成为那些站在支持废除监狱、废除法律一面的人当作敌人和攻击对象,没有永远地赶时髦、追潮流的勇士,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呼声与倡议永远会更加激进,也许在废除死刑、终身监禁甚至监狱、看守所之后,你会看到废除警察、废除军队、废除法律的新国际潮流,如果不这样,人们要民主、自由做什么,那宪法中天赋的抗议、示威的权利岂不是无处可用?
废除死刑的本质并不是为了人权和人道主义,而是为了维持一种西方独有的观念——为了反抗而反抗。自由、民主使人们变成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变成了完美的一盘散沙,毫无凝聚力,大敌当前,人们只会想到自由,而不是团结,面对新冠肺炎,西方人表现出了极大的自由,换来的却是死亡率高、感染率高以及一些令人错愕的荒谬行为——否认病毒存在、找巫师和灵媒驱邪、感染者大肆开派对、明知感染还往人多的地方挤到处传播病毒——想想看,这不就是西方的民主、西方的自由么。
可是这种民主是真的民主么,今天我们就算是到一些已经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去看看,民众对死刑的支持度并不一定比反对死刑的少,只是因为少数议员如疯狗一样在议会中动议并多次举行辩论演说,说服了议会议员才得以以法律形式通过废除死刑的议案,而这种事却又不经过全民公投——没错,西方国家的选举确实是民主的,让民众投票选择领导人,可是他们真的能确定这些领导人的一切行政行为都符合国民利益么?换句话说,当涉及到重大议题的时候,民主就消失了,西方人在乎的只是一个民主的过程,即选举,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欧洲一体化是整个欧洲团结的形式,但是加入欧盟,却有个必备条件——即必须要废除死刑——虽然欧盟可加可不加,但是明显的是,加入其中能得到很多贸易、经济方面的好处。但是换句话说,这种强制加盟国必须要做某件事的行为,如果用西方人的自由、民主的价值观去衡量,是不是有些变调了呢,然而似乎没有多少人在乎这种明显的漏洞,一而再再而三地将西方尤其是欧洲抬出来,未免显得有些滑稽。
就仿佛西方人要求民众有批判性思维,当然这是好的,但是那些整天呼吁的人却忘了矫枉过正的结果,批判权威、蔑视权威,其结果是凡是权威就是错的,凡是知名人物、著名学者说的话,我一概不信,越是反权威越是对,正如那些听从川普喝洗手液、洗衣液治疗新冠的人一样,他们似乎忘了,权威之所以成为权威,并非是他们有权有势,而正是因为他们的正确性与科学性比一般人高,但是权威也是人,也会犯错误,我们当然要批评指出其错误——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批判性思维。批判性思维不是为了推倒大人物而是要纠正其错误,但是明显地,自由派、民主派以及所有的西方人似乎都忽视了这个逻辑,他们只知道要打倒权威——纵然这种批驳权威的行为确实是你的自由,可是渐渐变成了为了批判而批判,对任何问题都习惯性地先将其大骂一顿,结果当然是显而易见地——你的智商得到了完美的下降。
此时必然的你会觉得他们的话是多么正确,啊,自由,民主,啊,废除死刑是多么人道,多么文明的一件事!这不免让人看到美国包括世界民主的笑话,美式政治,虽然表面上说是民主的,可是在选举方面,却也是一种威权专制,只是这种威权专制由一党变成了两党,并且是水火不容的,自打有总统选举以来,美国再也没有出现过第三个有能力参选的政党,这实际上不过是把美国变成了两党的天下,任何一个党派获胜,都会拼命销毁上一个执政党的政绩,然后推行自己的政治方针,又如台湾地区选举一样,民进党上台后就死命打压前对手国民党,在政治上,即便是美国这样的国家都能出现选举暴动,何谈那些照葫芦画瓢的亚洲地区。
就这样的国家,也配打着民主、人权的旗号去批评第三世界以及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么?有人说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败者可以轻松体面退场。但看川普败选之后勤王军的举动便可看出这句话是多么荒谬,不要以为所有基督教的追随者,不要以为那些表面精致的西方人都是彬彬有礼的,当面对权力与资本的时候,他们会自然地放下一切伪装,恢复那本来凶残、可笑又可悲的真实面貌。
在这样的状态下,西方人自然知道什么样的同伴能帮助自己攫取更多的利益,所以向以文明、先进自居,同时以自己为标准,妄图给世界各国制定合格线,过线者亲朋,不过者仇寇。试看西方政府、非政府机构的宣传,无非是想将其政治思想逻辑灌输给所有在死刑问题上左右摇摆的国家和地区罢了。他们表面上看是在推行废除死刑,实际上就是在推行西方价值观,这倒是无可厚非,可笑的是,这一套理论并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准绳,而是一套贻害无穷的偏执性文化歧视。
在这套歧视性文化语境下,凡是第三世界或者中俄的体制、文化就连文明本身都是一个错误的存在,因此他们要在这些地方大力推广西方文化。在中国他们以嘲讽中国饮食、歧视中国人 「眼睛小」、服装以及各种广告使用刻意筹划的 「丑陋」 的中国人形象等形式,企图激怒中国人,然后将中国人打上脾气暴躁、易怒、非理性的标签,这样当谈到中国民意的时候,人们就有了理由来反驳说:「中国人大都是暴民,这样的民意,显然是不正确的!中国要废除死刑,不能参考民意!」 然而一旦当民意的多数支持废除死刑之后,他们(中国大学培养的,以西方法学为圭臬的法学专家们)又会将其紧紧握在手心里,当成与政治家、人大代表谈判的杀手锏——你看,民意它也站在我这一边。
实在是可笑与荒诞。
因此,很有必要就这些人的观点进行一个系统的研讨,并详细论述至少在当下不可以也不能废除死刑的理由。
文章内容如有争议,纯属我一家之见,本文所陈述的反对废除死刑的理由,是作者经过整理并且根据自己的意见所进行的陈述,望读者谅解其中部分措辞。